智能小区技术标准
从中国智能小区发展情况及中国国情来看,国外的这些标准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需求,根据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制定的《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大纲》所规定的示范小区标准,对相关各系统的功能及产品进行了分类,根据《大纲》的阐述,从功能上可以将智能化小区概括成以下三个子系统:
(1)安防系统
(2)综合通信系统
(3)住宅(小区)管理自控系统。
同时,《大纲》根据小区系统的配置情况进行了分级,制定了普及型、先进型和领先型三个级别。
注: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制定的《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大纲》分级标准。
1、普及型: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:
1)住宅小区设立计算机自动化管理中心;
2)水、电、气、热等自动计量,收费;
3)住宅小区封闭,实行安全防范系统自动化监控管理;
4)住宅的火灾。有害气体泄漏等实行自动报警;
5)住宅设置紧急呼叫系统:
6)对住宅小区的关键设备,设施实行集中管理,对其运行状态实施远程监控。
2.先进型: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:
1)实现普及型的全部功能要求;
2)实行住宅小区与城市区域联网,互通信息、资源共享;
3)住户通过网络终端实现医疗、文娱、商业等公共服务和费用自动结算(或具备实施条件);
4)住户通过家庭电脑实现阅读电子书籍和出版物等(或具备实施条件)。
3.领先型:应用现代信息技术,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:
1)实现先进型的全部功能要求;
2)实现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应用HI-CIMS技术。